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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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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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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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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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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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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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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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杨区110kV变电站#2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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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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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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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区110kV变电站,户内型,变电站原有主变2台(#1、#3),容量为2×50MVA;本期扩建主变1台(#2),容量为1×50MVA。
(2)建设110kV遥政线T接入杨区变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0.08km,1回,电缆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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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边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三)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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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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