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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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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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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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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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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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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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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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洮湖变至方麓变110kV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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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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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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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洮湖~方麓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7.80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约15.77km,新建110kV同塔四回线路长约1.68km(两回备用),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0.3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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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边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110kV架空输电线路应达到《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规定的有关净空高度、防护距离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必须做好线路经过阳水库水源涵养区二级管控区的施工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禁止施工产生的废物排入管控区内。
(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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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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