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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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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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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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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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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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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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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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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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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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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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树脂、5万吨油漆涂料生产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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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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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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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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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玉龙北路678号,主要从事油漆涂料的生产。公司申报的“年产1.5万吨树脂、5万吨油漆涂料项目”于2012年11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2]72号)。本次验收内容为二期“年产3.5万吨油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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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厂区后期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统一接入常州新区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色漆车间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单独排放(4#);色漆车间、卷材、木器漆车间、汽车漆车间、工业漆车间配料混合、配漆废气经RTO焚烧(粉尘经滤筒除尘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5#);色漆车间过滤灌装废气及卷材、木器漆车间、汽车漆车间、工业漆车间投料粉尘、过滤灌装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粉尘经两级滤筒除尘预处理,酯类经吸油毡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过程中未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于车间内的研磨机、高速分散机,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噪声源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加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手套、废拖把、喷淋房喷淋废水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厂内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有一座900m3事故应急池、一座960m3消防水池、一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项目执行6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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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2份,收回42份。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31%的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现状表示很满意,69%表示较满意,无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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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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