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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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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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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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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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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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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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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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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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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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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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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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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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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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闸镇,主要从事化工涂料的生产。公司于2007年委托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新型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12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批复(常环管[2007]125号),2012年委托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新型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2012年12月获得常州市环保局批复(常环服[2012]78号)。本次验收内容为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5万吨环保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二期项目中年产2万吨海洋及石化防腐涂料项目部分,为项目部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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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纯水制备尾水和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作为清下水排放,厂区后期雨水和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实验室废水和车间清洗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海洋防腐涂料车间的投料粉尘、过滤灌装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6#)排放;配料混合、配漆废气、洗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RTO焚烧后由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检测楼的检测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RTO焚烧炉焚烧后由15米高排气筒(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8#)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未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储罐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的研磨机、高速分散机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废拖把、废手套、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废塑料杯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置,喷淋房废水委托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运。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项目建有一座14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一座1100立方米消防水池,罐区设置了围堰废液收集池;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项目执行200米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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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2份,收回52份。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21.2%的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现状表示很满意,78.8%表示较满意,无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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