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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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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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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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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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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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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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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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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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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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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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港录安洲港区4号泊位工程暨夹江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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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北侧的录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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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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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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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北侧的录安洲。项目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平台长310米,宽34米。3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平台总长336米,宽22米。装卸货种主要为铁矿石、煤炭、钢铁以及其他件杂货,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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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机修含油废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作业带冲洗水。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处理。机修含油废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及港区生活污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通过提升泵站,沿夹江管家桥过江,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及码头冲洗水经码头平台集污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废气主要是到港船舶柴油机尾气、运输车辆尾气、堆场和道路扬尘、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1、散货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总长度1460米,高度12米);2、引桥至散货堆场之间的皮带机采用防尘罩密闭;3、皮带导料槽出口处设置自动喷雾抑尘装置,散货堆场两侧设置固定喷嘴;4、配置1辆洒水车和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5、建设了岸电系统。
(三)噪声: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等运行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船舶固体废物、港区生活垃圾、机修废油、沉淀池污泥(主要是煤炭、铁矿石)。船舶固体废物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接收处置,港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委托由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沉淀池污泥(主要是煤炭、铁矿石)清运后运至堆场内回收利用。
(五)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实施全面立体绿化,厂界形成有层次的绿化隔离带,总绿化面积达2.77万平方米。
(六)其他:项目开展了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试运行期间落实了日常环境监测计划。规范化设置了各类标识牌。长江码头前沿设置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夹江码头前沿设置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及散货堆场设置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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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调查问卷69份,收回69份。统计结果表明,46%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运行后周围环境质量表示很满意,54%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运行后周围环境质量表示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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