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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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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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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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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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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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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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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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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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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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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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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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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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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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光伏组件的生产。公司于2012年9月委托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10月12日获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常环表[2012]48号)。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北厂区部分已于2014年5月22通过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三同时”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南厂区部分150MW/年超薄双玻BIPV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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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磨边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系统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常州龙澄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项目所在南厂区使用无机纳米水剂,其中异丙醇1%,产生的异丙醇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混合噪声,通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玻璃屑外售综合利用;胶边角料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公司有人员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和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项目南厂区生产车间外扩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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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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