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内容
关于2017年5月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及《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苏环办[2016]326号)的要求,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72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共参与情况

1

金坛至溧阳输气管道工程

起点位于金坛市直溪镇汀湘村,终点位于溧阳市南渡镇舍上村,

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

无锡市中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坛到溧阳天然气管道长度53km,管径508mm,设计压力6.3MPa,管道设计输气量4.18亿立方米/年。全线设金坛首站和南渡分输站2座输气站场、2座线路阀室。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了环境管理,采用HSE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及车辆活动范围。按设计及环保要求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管沟施工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进行土地整治,及时恢复地貌。未进行夜间施工,未发生猎杀白鹭等野生动物事件。各种生态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目前,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二)废水:加强了施工监督管理,河流、沟渠、水塘等大开挖穿越段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定向钻施工钻渣运至规定堆放场地存放并及时清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设置临时篷盖,在河流附近设置施工营地。水域穿越施工结束后,按照水土保持与设计要求,对于需保护的地段修建了水工保护措施。

 运行期间废水主要来自站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站内场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工艺废水(主要为检修、清管所产生的少量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存储于回用水池,用于站内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站内场地、车辆的冲洗废水随站内排水系统排入站外沟渠。工艺废水排入排污池(排污罐)内,并委托常州市金坛金东环保有限公司、常州市嘉成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定期清运处理。

(三)废气:施工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机械设备,施工现场设围挡,对土堆、料堆等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对地表进行了恢复,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杜绝超负荷工作。 站场内清管作业及超压排放的天然气,金坛首站通过高53米放空火炬排放,南渡分输站通过高20米放空火炬排放。南渡分输站场设置一台容积式燃气热水器,烟气通过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HSE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了“闹静分开”布置,高噪声设备选在远离人群的区域布置;放空区选择在远离人群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在站场工艺设计中,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定向钻穿越施工中产生的泥浆首先经泥浆搅拌回收系统处理后进行重复利用,剩余废弃泥浆经离心分离法处理后作为废物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泥浆池进行场地清理,填埋覆土后恢复原有地貌。施工现场均配有垃圾筒,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

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站场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固体废物(主要为氧化铁粉末、粉尘)以及设备维护与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清管作业和分离器检修的固体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目前暂未进行清管作业。废润滑油南渡分输站由常州市嘉成水处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金坛首站由常州市金坛金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落实了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了应急队伍培训,设置了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管道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根据走访及现场调查可知,管道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未发生过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本项目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共发放调查问卷65份,收回60份,收回率92.3%。统计结果表明,31.7%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68.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没有公众表示不满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5682738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3022
维护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累计访问量: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