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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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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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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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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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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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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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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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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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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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斯照明(常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陶瓷金属卤化物灯、1000万只石英金属卤化物灯照明光源、500万只高压钠灯照明光源、500万只卤钨灯照明光源、500万套照明电器、2000万支照明灯具、300套照明生产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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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长虹路以北、腾龙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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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斯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原普罗斯照明(常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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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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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长虹路以北、腾龙路以西,主要从事各类照明电器生产。2014年7月项目委托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11月获常州市环保局批复(常环表[2014]41号)。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5万只陶瓷金属卤化物灯、1000万只石英金属卤化物灯照明光源、500万只高压钠灯照明光源、500万只卤钨灯照明光源、2000万支照明灯具(其中喷塑及烘干工段未建)、300套照明生产设备,属于项目部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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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武进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系统以及其他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含汞废灯管及含汞废电弧管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氧化锆粉、废焊泥粉、废玻璃、铝材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包装物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理,暂存于公司危废仓库;废电线绝缘皮、脏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项目以生产车间一为边界外扩100米设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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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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