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57
传 真: 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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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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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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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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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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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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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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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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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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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装置减排升级改造暨拓展绿色多元醇基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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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南渡镇强埠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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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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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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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强埠集镇。2014年9月公司委托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0月获常州市环保局批复(常环服[2014]40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装置减排升级改造暨拓展绿色多元醇基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中1.5万吨/年光固化活性稀释剂(单体)及副产2270吨/年丙烯酸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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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项目高浓度废水(四效蒸发废水及酯化废水)经新建的气浮处理后与部分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配水后经新建的污水站(厌氧+好氧)处理后与其余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检测废水、地面冲洗水、锅炉排水)混合后进入原污水处理站处理(厌氧+好氧)最终接管至强埠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废气:新材料车间一、二有机废气及罐区废气经焚烧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新材料车间一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新材料车间二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脱硫处理后通过60米排气筒排放。高浓度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低浓度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真空泵、引风机、加料泵等。公司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过滤残渣(HW13)、废活性炭(HW49)、废检测物(HW13)、污泥(HW13)、废包装袋(HW49)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理,目前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仓库。废包装桶由销售单位泰州市苏宁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循环利用;煤渣、硫酸钙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企业有一座9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28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6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一座200立方米消防水池、600立方米消防水槽、2000立方米循环水池作为备用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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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问卷40份,收回40份。统计结果表明,9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运行后周围环境质量表示较满意,10%表示很满意,无不满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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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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