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贯条例要义,筑牢监测根基|2026年“苏小环与法同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会 |
| 发布日期: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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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苏小环与法同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会在常州市行政中心顺利举行。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法律顾问解读《条例》,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意义、重点条款解读等核心内容,紧密结合典型事例分析,进行了全面系统且深入细致讲解,培训内容丰富翔实、重点突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在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训人员踊跃提问,展开热烈讨论,对《条例》的理解有了更为清晰、深入领会,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是开展监测工作和日常监管的根本遵循,通过学习重点关注: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全面规范监管服务行为;二是强化质量保障,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关注配套机制,做好条例践行者和宣传员。同时,持续加强《条例》学习交流,明确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展现技术服务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常州环境监测中心专家紧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单位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要求的核心关键点以及检查的要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与指导。
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全面实施,常州市将全面提升监测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把法治思维贯穿监测工作全过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坚决守好生态环境数据质量“生命线”,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数据质量贡献力量。 |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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