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学习宣贯会 |
发布日期:2025-03-18 |
为了深刻践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3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成功举办了常州市《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宣贯会。此次会议旨在助力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深入把握《条例》精髓,携手共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新高地。 活动采取了“1+46”的会场布局,即1个核心主会场与遍布全市各辖市(区)、园区、乡镇的46个分会场,实现了广泛而深入的覆盖。各直属局固废监管、法规科、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乡镇、园区环保工作人员,辖区内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一般固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负责人,共计2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开始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处长虞韦芳进行动员讲话。虞韦芳指出,《条例》的修订与实施,彰显了江苏省在“依法治污、精准治污”道路上的坚定步伐,呼吁各企业必须提升站位,从源头把控,减少固废产生,严格执行全过程管理,坚守环境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接着,固体处副处长李祖兵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通过结合案例,重点讲解了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要点,并且围绕立法背景、核心条款解读、规范化操作流程、信息化申报流程以及跨省转移规则等关键环节,逐一阐明了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为参会者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指导。 学员们一致反映,经过本次培训,他们对《条例》的理解更加透彻,对固废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显著增强。许多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将立即行动,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固废处理效率,确保企业运营与环境保护和谐共生。 经过本次培训,他们对《条例》的理解更加透彻,对固废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显著增强。许多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将立即行动,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固废处理效率,确保企业运营与环境保护和谐共生。 |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电话:0519-8568273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