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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环与法同行|法治护航美丽常州,部门共护一江碧水
发布日期:2024-03-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行政司法部门联动和普法宣传,助力常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司法合作框架建设,2024年3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王燕枫总工程师带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走进常州,举行了“苏小环与法同行”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暨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典型案例研讨会。常州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参加了活动。

活动人员一行首先参观了常州长江大保护展示馆和长江大保护法宣馆,并实地感受了《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长江常州段生态建设成果。近年来常州长江段全力破解“化工围江”,系统推进“停、转、拆、绿、提”五大行动,累计投入超100亿元,通过开展“停、转、拆、绿、提”五大行动,关停搬转沿江化工企业48家,实现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清零”、建成沿江十里生态长廊、累计新增复绿超3300亩的生态变迁。

随后召开了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典型案例研讨会。与会人员观看苏小环与法同行(常州站)法治宣传视频,听取常州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分享的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并就行刑衔接、部门信息互通等问题进入了深入探讨。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对常州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司法联动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通过各地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擦亮“苏小环与法同行”品牌,让生态环境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要加强法治引领、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将协同合作的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把先进地区的经验推广到其他各地,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部门和公检法司部门的交流合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行政和司法保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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