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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3-12-08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3: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承运厅)

发布主题: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

发布人员:堵小东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晖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 锁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建文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处长

主  持  人:孙 南 

新闻通气会现场

孙南 新闻通气会主持人

【孙南】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本次通气会的内容是通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工作情况,并发布2023年度常州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堵小东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张晓晖局长、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处刘锁处长、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张建文处长,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并接受提问。

首先,请堵小东副局长通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工作情况。

堵小东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堵小东】

各位媒体朋友们:

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常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绿水青山地,美丽常州城。10月底,我们常州又增加了一张国字号“生态名片”。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市长盛蕾代表常州接受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这是我们摘得的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它是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我们常州是今年江苏省唯一一个创成的设区市。

下面,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工作情况:

近年来,常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调结构、治污染、美生态、建体系,走出一条具有常州特色、彰显比较优势的绿色转型发展之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一、强化顶层设计,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高规格成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任副主任,39个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设立10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修订《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发布《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出台《关于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成立“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今年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受邀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并在“中国角”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积极推进国家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区建设,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国家试验示范项目投入运行,工业炉窑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大力推进“绿岛”“绿链”项目建设,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数均列全省第二。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46.1平方公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937.68平方公里,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规模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6.93万亩,连续两年提前超额完成部、省下达任务。

三、深化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质进位

紧盯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扎实推进“首季争优”“春夏攻坚”和“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2383项治气、1690项治水、1787项治土工程项目。PM2.5浓度绝对值三年实现“大跨越”、取得历史最好位次;截至2023年11月,太湖湖心区、西部区总磷分别同比下降20.3%、22.3%,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长荡湖总磷同比下降17.5%、水质由Ⅴ提至Ⅳ类、富营养程度由中度降至轻度;溧阳天目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长江常州段水质连续6年稳定保持Ⅱ类,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省定目标。

四、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持续擦亮常州生态名片

依托我市“一江一河四湖五山”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高水平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厚植我市绿色生态底色。在全省创新提出开展全市域“生态绿城”建设,围绕“增核、扩绿、连网”三大措施,累计推进实施1527个重点项目,增核9.72万亩、扩绿13.18万亩、连网1272公里;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6.91%,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7.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68平方米/人。实施“两湖”创新区生态修举,强化水系连通,提升水环境容量,实施河湖生态清淤,打造湖岸、河口、水产养殖区缓冲净化带,全面削减内源污染,因地制宜恢复植被、鱼类生境,精准开展增值放流和禁捕退捕,长三角生态会客厅初具雏形。建成11个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溧阳市天目湖生态安全缓冲区和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人工湿地被评为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人工湿地被纳入《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典型案例》。溧阳天目湖湖群“生态岛”试验区成功入围江苏省首批试点试验区。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印发《常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2022-2025)》,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时间表、路线图”。2019年,我市在江苏省率先开展了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有生物物种2506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94种。2006年以来,我市共观测记录到鸟类368种,近三年来我市新增鸟类52种。今年,被誉为“鸟中活化石”的中华秋沙鸭,在常州首次记录,并在《江苏卫视》进行了专题报道。建立常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点——常州淹城野生动物园。成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小组,构建全市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和稳定创造条件。溧阳市建成了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平台,开发了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移动端APP,在实现日常管理功能基础上,着重开发与民众互动功能,充分激发民众力量,融入到生物多样性物种调查中。

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市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生态文明制度,着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完成垂管改革,被评为全省“十佳环境保护改革创新典型经验”;率先完成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出台“河长制问责办法”和“民间河长实施意见”,常州“企业河长”和“党员河长”治水经验被部省推广。出台全国设区市首部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在全省率先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稳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实现重点区域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全覆盖、镇(街道)空气站全覆盖,建成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平台并完成试运行。同时我市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示范试点,先后列入国家级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试点、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新北区三江口公园环境教育基地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授予“生态环境公众宣传教育基地”。

我就发布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孙南】

谢谢堵小东副局长的发言!现在请张晓晖局长发布2023年度常州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张晓晖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晓晖】

谢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非常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特别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紧盯全局中心工作,以服务“532”发展战略、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为目标,全面、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同时大力推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噪声、异味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包容审慎轻微违法问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今年以来,我们落实审慎包容执法的要求,对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污染后果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40件,其中依法从轻处罚256件,不予处罚6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件。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常州市常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红梅馨秀汽修厂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案

案情简介:常州市常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厢式货车2022年12月8日因行驶期间排放黑烟问题,被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责令强制排气检验,发现该车于2022年11月26日进行机动车年审排气检测环节涉嫌使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过检。经调查,常州市天宁区红梅馨秀汽修厂代理厢式货车机动车年审服务期间,采取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三元催化器的弄虚作假的方式送检,通过检测后又拆除临时装置,更换上原来的污染控制装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两家单位依法分别实施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案件点评:该案隐蔽性很强,执法人员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通过不同方位视频监控比对找到突破口,快速、及时找到涉案车辆,避免了证据灭失,打击了以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气检验的违法行为。

二、丁某某非法拆解处置废包装桶案

案情简介:2023年9月1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溧阳市宇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西北侧厂房内堆放有未进行切割和已经切割并压平处置的废铁桶,厂房内地面残留有切割、压平废铁桶时滴漏下来的残液。经调查,该废铁桶为曾经装有化工物料、废矿物油、废切削液等的废包装桶,废桶及切割铁皮合计重量20.98吨,其中已切割处置的铁皮重4.4425吨。经鉴定,现场的废包装桶以及切割处置后堆存的铁皮均为危险废物。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调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件点评:现实中部分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等问题存在侥幸心态,本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形成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的高压态势,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因澡港河九号桥国控断面pH指标持续突破警戒线,2023年2月21日上午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乘船在澡港河上开展河道巡查,发现澡港河西侧岸边有一个水泥管排口正在向澡港河排水。经现场勘察,该水泥管末端与常州市中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南侧围墙外人工开挖的一条泥土沟渠相连接,该沟渠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历史监控视频显示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2月20日使用潜水泵直接将沉淀池内废水排入厂区南侧围墙外的泥土沟渠内。经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水中pH值超标。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案件点评:在本案中,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河口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异常开展排查溯源,快速锁定废水偷排企业,及时收集违法证据,严厉打击了废水偷排行为,维护了水域生态环境。

四、常州云纳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对常州云纳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将黄沙露天堆放在码头岸边,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

案件点评: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常州市以“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推进码头、堆场等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并联合交通部门对辖区内的港口码头开展联合检查。同时,为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扬尘管控,编制扬尘相关典型案例,下发给相关企业,引导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践行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五、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5日,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在5月4日凌晨0:30-2:00、2:15-3:15两个时间段硫化成形机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用电异常。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单位3台硫化成形机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发现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总风机处于开启状态,但水喷淋设施喷淋泵已损坏,水喷淋设施不能正常开启,新安装的喷淋泵尚未接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案件点评:用电监控作为非现场监管的手段之一,可以极大节约行政执法监管资源,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通过建立数据监控查处机制,专人对接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及时了解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用电情况。在出现用电监控预警后,第一时间出动执法力量,力求抓获违法现行,确保证据采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六、常州市格里森前进齿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免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常州市格里森前进齿轮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发现该单位热处理工段已取得环评批复,并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但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建成投产。经复查,该单位已于2023年7月13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鉴于该单位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行,已在责改期间完成自主验收,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首违不罚情形,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同时采取批评教育方式,提升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案件点评:《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尽可能多地设定了不予处罚事项、取四地最大公约数,使得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宽泛的幅度具体化,执法的标准客观化,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展示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温度,有助于新产业、新经济、中小微企业在环保领域的容错发展、合规经营。

七、常州市钡嘉机械有限公司通过暗管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3年4月3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接到公安部门提供涉水线索,对常州市钡嘉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调查,该单位投产了铝件表面处理和铜、不锈钢件表面处理工段,利用相邻礼嘉大河的地理优势,就近取用河水开展生产作业,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水最终汇入设置在一楼仓库内的2个塑料桶,再通过泵和白色软管间歇性将废水排入相邻的礼嘉大河。经监测,上述2个塑料桶内pH浓度分别为10.9和11.2,通过暗管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案件点评:本案中,违法主体择取了乡镇临河厂房的二楼和三楼从事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选址具有极大隐蔽性,若非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进乡入企走访巡查,很难发现多层厂房“内有乾坤”。部门联动、互通有无一定程度弥补了环保执法队伍人力资源不足、发现问题不够的短板,谨防企业狡猾剥离污染工段,“另辟蹊径”偷排废水。

八、常州市苏石石油运输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1日,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隶属于常州市苏石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苏DXX20的重型罐式货车至某石油分公司进行石油装卸作业。经对该车辆油气密封点泄露情况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车辆油气密封点泄露浓度2038.4μmol/mol,不符合《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中“5.2泄漏排放限值—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该车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

案件点评:油罐车运输过程中逸散的VOCs气体,以往是环保执法监管的“真空区域”,作为移动的“污染源”,对大气环境质量存在一定影响。常州市创新举措,主动研究相关标准文件,通过第三方检测,用事实数据说话,使得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最终违法企业难逃法律的处罚,为大气质量监管补上了重要的一环。

九、常州市泽田建材有限公司违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2023年4月1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市泽田建材有限公司在潞横路与五一路交叉口的一厂区进行内部道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中有2014年生产的摊铺机等机械,及2012年生产的轮胎压路机。依据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上述施工工地为文件中规定的Ⅰ类禁止区域,上述非道路移动机械属于文件中规定的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案件点评:近年来,移动源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加强源头管理,保证相关机械排放符合标准限值,有助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十、常州杰普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监控异常案

案情简介:2023年3月21日,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杰普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对锅炉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但自2022年7月建成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发平台联网后,未按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废气排放口烟尘从2023年03月11日到 03月17日实际数据传输有效率为77.38%,低于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5%的运行管理要求。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案件点评: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运维,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是排污企业的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执法人员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据传输有效率进行核实,同时及时开展现场执法,迅速调查固定证据,查实企业违法行为。对在线监控违法行为严查严罚,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准确。

希望广大企业主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谢谢大家!

【孙南】

现在进入答记者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提问

【常州日报】

张处您好,我市地处太湖上游地区,已逐渐成为新一轮太湖治理的“主战场”,今年各项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请问未来我市围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还有哪些方面的工作目标和治理计划呢?

张建文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处长

【张建文】

感谢你的提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认可。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是我市“十四五”期间一以贯之的重大工程。下一步我市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推进。

一是狠抓基础设施补短板。目前,我市太湖治理的突出短板仍是污水收集处理,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正是解决这一短板的关键举措。去年我们编制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完善监管体系,充分论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有效性、可持续性,确保工污、农污、城污等收集处理设施不反复不折腾、长期管用。到2025年,全市计划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48万吨/日,新增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能力7.6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实现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二是强化河道溯源固底板。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入湖河流及上游骨干河道开展溯源排查,对沿线污染源、排污口、支流支浜分布情况全面摸底调查,根据溯源情况,抓紧出台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将骨干河流达标压力向上游、毛细血管传递,不断深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提升河道管护水平,大幅减少入湖污染负荷。

三是加速源头转型锻长板。一方面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做加法,常州打造新能源之都,是实现“双碳”目标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双赢,我们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另一方面是在低端落后产能上做减法。长江大保护常州成效明显,现在正拿出相同的勇气魄力开展“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这是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必须迈过的“坎”、必须趟出的“路”,也是我们抓新一轮太湖治理、抓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有力抓手,更是体现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最好的载体。未来三年内,我们将实施9个重点行业“绿岛”、5个特色产业集聚区、33个工业片区更新项目建设,完成企业整治提升6000家以上。

四是深化洮滆治理树样板。洮滆片区是常州生态安全的“屏障”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是区域资源优、基础好、展示度高的绝佳宝地。我们将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沿湖500米区域生态空间管控。竺山湖、滆湖“十四五”期间计划生态清淤500万方、1500万方。完成长荡湖1099亩退田还湖、2.4万亩养殖池塘清退,完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改造工程;滆湖完成退田还湖20平方公里,恢复湿地2.46平方公里。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把洮滆片区治理与“两湖”创新区建设相结合,围绕“生态创新区、最美湖湾城”定位,重现碧波绿水,创造金山银山,努力绘就“新时代江南鱼米之乡”美丽画卷。

【孙南】

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

目前我市“两湖”创新区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中,为紧扣“生态创新区、最美湖湾城”目标,我想请问一下刘处,我市在将“两湖”创新区打造为生态之城的路上有哪些规划?

刘锁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锁】

好,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了《常州市“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2035年)》,将“两湖”创新区定位为“面向长三角的生态标杆区”“面向‘双碳’的世界级创新湖区”和“面向未来的智慧型宜居生态城”。

《规划》范围包括金坛区3镇3街道、武进区5镇2板块、钟楼区1镇、溧阳市3镇,以及长荡湖和滆湖(武进)湖体,总面积1485平方公里。《规划》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人文宜居三个方面,提出了“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的20项指标及其近远期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5年,“两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及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GEP(生态价值)增幅超过GDP(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健全。

在提出区域整体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的基础上,《规划》还针对洮滆“两湖”、生态绿心区和城市发展核心区三类重要功能单元提出了个性化目标与任务,并部署了6大类、17小类共计103项近期建设工程。

在“两湖”生态修复方面,《规划》明确了“两湖”的功能定位,提出“两湖”水质目标为:2025年长荡湖、滆湖水质稳定保持在Ⅳ类,2035年长荡湖、滆湖稳定达到Ⅲ类水体;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两湖”生态修复实施“控”“修”“调”“管”四大策略,近期布局了退圩(渔)还湖、生态清淤、生境恢复、滨湖生态空间和湖滨湿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系优化调度等生态修复任务。

在生态绿心区保护方面,不仅对生态质量指数提出更高目标,还指出2025年前,要完成小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支流支浜基本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目标;完成入滆湖、长荡湖的河口湿地建设,在沪武高速以南、花海大道以东区域,规划建设集科教、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的“两湖”生态会客厅,重点打造总规模约321公顷的“两湖”生态名片。规划还提出了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创建特色农产品等生态产品价值提升措施。

在核心区水系统构建方面,规划明确了滆湖北岸城市发展核心区的定位和城市水系统的功能,提出到2035年,城市发展核心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同时布局了水生态建设、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的核心区“四水统筹”建设任务。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孙南】

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也欢迎大家在会后继续就关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进一步交流,谢谢!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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