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快马加鞭——“六个明确”常州市加快推进全市储罐整治提升 |
发布日期:2023-05-25 |
为进一步强化臭氧前体物即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推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5月24日,常州市召开全市储罐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推进会,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常州现场会及储罐治理相关要求,进一步聚焦当前臭氧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压降涉储罐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相关负责人;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各辖市(区)直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及大气科相关负责同志;全市100多家重点储罐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大气处通报了全市储罐治理的相关情况。
会上,市局大气处通报了全市储罐治理的相关情况;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介绍了园区储罐治理工作经验;宏川石化介绍了储罐治理先进经验;双志储运、中石化储油库汇报了下一步储罐治理工作打算溧阳局、金坛局围绕下一步储罐治理做了交流发言。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堵小东总结发言,对储罐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 一要明确方向,细致排查问题。各储罐使用单位要对照国家、省相关标准,重点排查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选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呼吸阀是否存在泄漏排放、采样口人孔等储罐附件、泡沫发生器、浮盘边缘密封及浮盘附件开口(孔)管理是否不到位、储罐呼吸气是否存在未收集或收集处理效率低下问题以及是否按要求对废气进行治理。 二要明确要求,从紧从快整改。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论证,编制本单位储罐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本企业储罐VOCs排放稳定达标、管理措施高效到位。要更换高效密封呼吸阀等储罐附件、选择适宜适配的储罐罐型、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边缘密封、加强储罐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储罐废气达标排放、持续做好台账记录。 三要明确责任,务实工作举措。各类储罐企业要严格履行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建设与运行水平,按时完成升级改造整治方案,加快推进相关主体工程建设。属地板块园区要对本辖区内储罐清单进行再次梳理,倒排进度、每周调度。责任部门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对重点储罐企业加强帮扶,主动服务。相关监测单位要加快形成重点储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进一步强化溯源排查,监测数据及时联网,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各地、各部门,各涉储罐企业,都要严守安全红线,扛牢安全责任。 四要明确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地要抓紧当前的重点时期,加快推进各项治理工程。6月底前,建议全市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且储罐为苯系、醇类、汽油等高挥发性物质的储罐,要基本完成治理;8月底前,全市各类储罐整治完成率达到80%;11月底前,完成全市95%的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整治。 五要明确机制,突出精准帮扶。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宣传好、落实好、贯彻好各项标准要求。各类园区及储罐使用集中地区,要积极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上门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排查问题、帮扶督导。 六要明确底线,杜绝安全隐患。储罐治理要做到“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凡是涉及工程改造的,一定要经过充分的论证,确保安全后方可实施。要提升自动化水平,多设置“冗余量”。要按照规定安装非稳态阻火器,确保安全隔离,有效收集。 下一步,常州市将继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深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铆足干劲、全力以赴,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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