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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武进开展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4-13

4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执法检查组来到武进,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市、区领导韩九云、桓恒、恽淇丞、石伟东、孙金才、朱岩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滆湖退圩还湖工程现场,详细了解滆湖概况、滆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以及滆湖塔下片区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完成,恢复水生植物面积共计377894平方米,推动形成湖畅、水清、林秀、景美的良好湖泊生态系统。武进区将继续实施滆湖(武进)近岸带水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退圩还湖面积20平方公里,恢复植物面积11.752平方公里。执法检查组指出,治太先治滆,要高标准系统化开展滆湖综合治理项目,有序推进滆湖生态清淤工作,全面整治环滆湖地区“大中小微”河网水系,塑造秀美灵动的滆湖生态。要强化预警监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加强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管控,严格控制入太湖污染物总量。

在雪堰镇新康村,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生态化改造、小微水体整治等情况。2018年起,该村投入3000余万元,将国家“十三五”重大水污染治理科技专项、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等6个项目同步落地,2022年获评国家首批生态农场。执法检查组指出,在发展高效、绿色、高值农业的同时,要实现农业产业系统配置优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生态功能不断提升,加强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和农业生态环保修复。

执法检查组指出,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环境美”是“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涵。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抓紧抓实。要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肩负起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突出精准治太,强化长效管理;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的监督检查,加快形成治太合力,依法打好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坚持不懈完成新一轮治太目标。

当天,执法检查组还进行了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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