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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38家企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操作指南来了
发布日期:2023-02-08

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开始啦,全市共有838家企业需要披露环境信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846164992703691)

企业需注意在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此外,企业还应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企业在哪里披露环境信息?

1.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环保脸谱”企业端(http://218.94.78.91:18181/cas/login?pagePublishTicket=8de04b2a869a41eb81965fd4787bce23)。没有账号的企业可以使用在线注册,注册新账号后登陆。原一企一档账号可直接登录。

2.企业成功登录系统后,会被推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强制任务弹框,点击“确认签收”可进入填报页面。

企业披露什么内容?

企业进入填报页面后,选择“年度报告填报”,按照系统设定菜单依次填报信息。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未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有什么处罚?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

(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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