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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港口码头专项检查 切实保护内河航运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1-07-14

为切实抓好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提升港口码头环境保护治理水平,推进我市内河航运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联合监管的通知》(常交技〔2021〕6号)文件要求,两部门有效建立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融、联合监管常态化。2021年7月12日起,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京杭运河常州段停泊和作业的船舶以及航道沿岸港口企业。

重点检查内容:

1.船舶:是否满足船舶污染物零排放的设施配备及使用要求;

2.港口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使用情况;

3.船舶和港口企业是否有效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我局会同交通局执法人员在码头联合检查

两局执法人员检查码头及停靠船舶

检查码头收集船舶污水及油污的设施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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