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
发布日期:2021-04-14 |
3月25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溧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变更环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调查对象、调查主体和调查程序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强该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4月2日,溧阳生态环境局邀请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刘五星研究员对全市各乡镇国土所负责人员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宣。刘五星研究员重点对建设用地上市前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相关要求及流程作了详细介绍,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土壤管理方面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疑答惑。 下一步,溧阳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自然资源和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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