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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对放射源实行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动态管理
发布日期:2020-09-19

常州市紧紧抓牢涉放射源单位这个重点,并将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移动探伤源的涉源单位列为重中之重,坚持强化对放射源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将“严慎细实”精神贯穿始终,实现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应收尽收,有效保障了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在完成受检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已完成对全市52家市管涉源单位的现场核查,并配合上级完成5家部管、省管单位的现场核查,查出12家单位的14个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4家共4个问题,其余在积极整改中,全市放射源保持安全可控状态。

(一)严格行政许可、备案。严格按省厅印发的工作程序和规范,开展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备案、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放射性废物(源)送贮、回收备案等工作,例如,在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中,严格审核涉源单位许可证申领材料并现场一一核实,不符合条件绝不许可(没有这个许可新增放射源便无法“出生”),尤其对放射源暂存库、放射源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措施仔细检查,对单位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等也逐一审核,督促、指导涉源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从一开始就严格、规范管理。

(二)日常监管从严。坚持每年全覆盖和与公安部门联动检查。今年已完成全市涉源单位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等5方面内容,特别是按省厅文件要求,对关键部位和应急能力排查防控。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强化日常监督,不断跟踪指导,直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对新增放射源到场和废旧、闲置源正式收贮这两个关键节点,必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安全到位。

(三)全面排除废旧、闲置放射源隐患。2016年以来全市36家单位169枚废旧、闲置放射源已送交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其中今年已收贮28枚,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相关单位的搬迁、新建等项目的顺利推进。对全市涉源单位全覆盖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更新《闲置、废弃放射源(物)情况一览表》上报省厅并督促指导企业申请收贮。从发现隐患到排除的全过程紧盯不放,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细化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对个别无人配合收贮的难点单位,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奔赴现场,与镇(街道)政府协同推进,并请求省厅的大力支持,协力攻克难点,直到解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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