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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进行现场考核
发布日期:2020-07-10

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扩大生态环境容量,降低治污成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了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今年计划在全省先行打造以生态净化型为主要类型的10个示范工程。我市高度重视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重点围绕长江、太湖、天目湖、长荡湖、京杭大运河等重要敏感水体,统筹安排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共筛选了“溧阳市天目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金坛第一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与城市水体污水保质工程、武进区湟里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项目、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钟楼区邹区段京杭运河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等5个典型项目,申报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

7月1日至2日,省生态环境厅朱德明处长带领南京农业大学李辉信教授、蔡天明教授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张磊副院长组成现场考核组对我市申报的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

考核组听取我市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考核组听取了各地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检查了建设台账资料,并现场实地考核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检查溧阳市天目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

检查金坛第一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与城市水体污水保质工程

检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

 考核组对我市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注重项目实施后的整体绩效,及时做好评价,充分体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加强对项目指标的核算,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三是要进一步细化监测方案和运维应急措施,特别是要充分考虑保障冬季稳定达标的运维方案和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缓冲区建设示范项目的台账资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力争工程早完工早见效,切实将生态安全缓冲区消纳、降解和净化环境污染,抵御、缓解和降低生态影响作用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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