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厅转办关于常州染料化工厂有限公司环境信访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21日至5月26日连续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突击夜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雨水排放口总磷超标、禁燃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及危废产生量偏少的问题,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武进区环保局调查处理。
目前,武进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废产生量进行论证。并对该单位雨水排放口总磷超标、禁燃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为:1、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处罚决定:武环经罚字〔2016〕16号,责令停止违法排污,罚款叁万元;2,在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案,处罚决定:武环经罚字〔2016〕15号,责令该单位30日内拆除型号为YLQL3500(300)MA的有机热载体炉,罚款伍万元。
该单位自5月25日起已全面停产,区环保局将配合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督促该单位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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