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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举报
信件标题: 关于龙湖天街油烟问题
信件内容: 常州市钟楼区龙湖天街六楼楼顶平台设备排放阵阵油烟,气味大感觉呛,影响周围业主生活,请调查油烟排放问题。
留言时间: 2024-07-14
回复时间: 2024-08-13
回复内容: 经与信访举报人具体沟通,信访举报人实际反映的是龙湖天街六楼楼顶平台靠近其住宅最近的一套油烟设备,该设备隶属于龙湖天街内的宝得荔餐饮店和妖无二烧烤店。 龙湖天街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勤业路,为一座城市商业综合体,南侧为信访举报人所在的龙湖龙誉城尚品小区。宝得荔餐饮店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钟楼区五星翔凤餐饮店,经营者为张成恩,经营地址位于龙湖天街五楼,主要从事广式菜的烹饪,店面面积约200平方米,经营时间为10:00-22:00,堂食位置约100个,无包厢。内设厨房一间,有炒菜炉灶4个,蒸煮炉灶2个,蒸箱1个,烤箱1个,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套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具体位置位于该餐饮店大堂东南角。妖无二烧烤店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钟楼区五星明慧餐饮店,经营者为张成恩,经营地址位于龙湖天街五楼,宝得荔餐饮店西侧,主要从事自助烧烤经营,店面面积约200平方米,经营时间为10:00-22:00,堂食位置约100个,无包厢。厨房仅从事配菜作业。因宝得荔餐饮店和妖无二烧烤店实际经营者为同一人,因此共用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妖无二烧烤店堂食烧烤油烟经座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宝得荔餐饮店东南角东南角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六楼楼顶平台处的引风机引风后排放。 信访举报人居住的龙湖龙誉城尚品小区59幢,与其反映的油烟设备距离约30米左右。 2024年7月29日,我局联合五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晚餐时间段,对信访举报人反映问题涉及的宝得荔餐饮店和妖无二烧烤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2家餐饮店均正在营业,宝得荔餐饮店厨房内正在炒菜,妖无二烧烤店有堂食客人正在烧烤,共用的配套油烟净化装置正在运行,油烟净化装置未见有滴油现象。 我局现场委托江苏秋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两个餐饮店在龙湖天街六楼楼顶共用的油烟管道总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油烟总排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3-2001)表2的排放标准。
回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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