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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6900617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3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市日新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及产品提质改造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巷头村小河口68

常州市日新树脂有限公司

本项目技改主要内容是20000/年对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30000/年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原料顺酐投料方式改进,以及1000/年不饱和聚酯树脂胶衣生产设备变化(砂磨工段使用新上的砂磨机),不新增产能。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按废气产生性质分类收集、处理,废气收集后进入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废气收集及处理方案具体如下:

①对/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的固体投料废气经吸风罩收集后先经过滤筒除尘,再接入直燃式焚烧炉焚烧处理,液态顺酐投料废气直接接入直燃式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不饱和聚酯树脂胶衣砂磨工段废气接入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③顺酐储罐恒温存储,呼吸阀废气忽略不计,储罐装卸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控制,液酐罐区无组织废气的产生不再进行定量分析。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原有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池清池废水分类收集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将原有项目初期雨水和循环水池清池废水收集后拖运至常州市金坛双惠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仍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管至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危废产生量。原有项目固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率100%

4)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厂房屏蔽等措施进行降噪,降低对厂界的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依托原有车间和公辅工程建设,原有项目已采取了相关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在环评编制过程中,进行现场踏勘后未发现防渗措施有明显问题。企业内部定期对各生产单元防渗措施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防渗要求的地方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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