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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2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及《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苏环办[2016]326号)的要求,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72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共参与情况

1

常州港录安洲港区夹江集疏运泊位一期工程

春江镇新华村录安洲南侧

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6个1000吨多用途泊位(1#泊位~6#泊位)。泊位长度485米。其中,1#~5#泊位为件杂泊,6#泊位为散货泊位。件杂货货种主要为塑料粒子、钢铁、机械设备、有色金属(铝锭),散货货种为铁矿石、煤炭、黄沙。

(一)废水:废水主要包括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调度楼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作业带冲洗水。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处理。调度楼生活污水经依次进入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及作业带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尾水部分回用,部分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废气主要包括堆场和道路扬尘、装卸粉尘、到港船舶柴油机尾气、运输车辆尾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1、散货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总长度1900米,高度12米);2、皮带机的运输廊道进行了密闭;3、料斗和皮带机出口、散货堆场两侧分别设置了喷雾洒水装置和固定喷嘴;4、定期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5、散货车辆采取篷布封闭,并及时进行清洗;6、加强厂区绿化。

(三)噪声: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作业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设置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船舶固体废物、港区生活垃圾、卸货作业固体废物(包括件杂货包装物及抛、洒、漏散货)及污泥(包括化粪池污泥、初期雨水扩建处理工程污泥及冲洗废水污泥)。船舶固体废物委托常州常兴外轮供应服务公司接收处置;港区生活垃圾、件杂货包装物和化粪池污泥委托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城镇管理与执法中心处理;抛、洒、漏散货清扫后入堆场;初期雨水扩建处理工程污泥及冲洗废水污泥清运后运至堆场内回收利用。

(五)生态环境:施工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厂界形成了有层次的绿化隔离带,本项目绿化面积23430m2

(六)其他:公司编制和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运行期间落实了日常环境监测计划。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统计结果表明,83%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很满意,17%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较满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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