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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2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及《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苏环办[2016]326号)的要求,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5682772

传     真:0519-8568273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共参与情况

1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长江北路1201号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

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批复建设内容为江边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并敷设相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新建7座污水提升泵站,扩容8座污水提升泵站,重新敷设一根尾水管。本项目实际新建6座污水提升泵站,扩容8座污水提升泵站,奔罗泵站尚未建设。

(一)废水:本项目接管废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控制,并对接管企业废水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和检测。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改良型A2/O活性污泥+微絮凝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达标尾水经部分回用至常州滨江水业有限公司,部分回用新龙生态林湿地作为绿化灌溉用水,回用水质均满足相应标准。落实了尾水回用率不得低于40%的要求。

(二)废气: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是生物反应池、污泥泵房等环节散发出来恶臭气体。脱水机房采用全封闭式离心脱水机,污泥料仓采用封闭式构筑物,水解酸化池全封闭式,集水井水、曝气沉砂池进水泵房、污泥料仓、污泥浓缩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生物滤床进行除臭。污水处理厂内外实施绿化(目前一期、二期、三期绿化率约为40%)。通过以上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除勤花泵站外各污水提升泵站均采用潜污泵,新建泵站采取了一定的加盖密闭措施,部分泵站已计划实施密闭化改造。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泵类设备、鼓风机等运行噪声,主要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污泥、沉砂池的泥沙、格栅的截留物和生活垃圾等。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厂内预处理后委托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沉砂池泥沙、格栅的截留物和生活垃圾委托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已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污水排污口和标识。废水外排口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COD、氨氮、TP等因子,并与江苏省环保厅自动监控中心和常州市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于2013年通过常州市环保局验收。本项目生化反应区400米范围内、污泥处理区100米范围内未新建环境敏感目标,已有的韩家村、周家村等环境敏感目标已全部拆迁完毕。各污水提升泵站50米范围内无新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共发放调查问卷44份,收回44份。统计结果表明,68%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公司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32%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公司的环保工作表示较满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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